实习期扣分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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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延长实习期。遵循修订后的,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用限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也就是小伙伴们所说的“新交规”第六十九条 的有关限定:机动车行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我觉得习的准驾汽车行驶资格。

实习期扣驾驶分不会延期1年的:

1、遵循限定,行驶证没有延长实习期的情形,实习期不可以扣满12分,假如扣满12分,那么就会被注销准驾资格;

2、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用规则》的限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行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我觉得习的准驾汽车行驶资格。被注销的行驶资格不是最高准驾汽车的,还应该遵循第六十八条第一架限定,注销其最高准驾汽车行驶资格;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在1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到了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