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异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身份证明是指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汽车在异地过户需要的手续就是:

1、首要任务是车辆调查。关键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不是凿改,是不是与原档案相符,是不是盗抢汽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如系亲友赠与则无需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汽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

3、供给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表明以及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4、回收旧牌照照,发放临时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