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骑行电动车戴头盔规定,你怎么看?

首先,我要更正一下题主提出的问题。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骑电动车戴头盔的规定是2020年6月1日起由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规定,在全国实行,现在都已执行半年了。你说的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乃是各别城市规定的地方政策,这样出题容易误导读者。

比如说天津就下发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罚。但这项规定不是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而是天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下发的,只针对天津市,对全国没有约束力,但非常有借鉴作用,将来很有可能向全国推广。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骑行。但是,特别是一些超标车辆的存在,电动自行车受其影响,速度也比较快,又没有自身防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骑乘人员的伤害很大,而受伤的部位大部分在头部,致死率是很高的。所以,你所在的城市虽没有强制规定戴头盔,为了安全起见,佩戴头盔是很有必要的,关健时刻它能保命。

据了解,全国己有十几个地方法规中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强制性条款,最后形成全国性规定大概为期不会很远。

我的观点是,不要等他强制执行,为了安全着想,咱们自动执行,变被动为主动,关健命是咱们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