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38条罚多少钱

违反36条规定的,按照本法第89条和第90条规定处罚,即: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违反第36条规定的,属于违反道路通行的规定,根据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