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左急转弯标记符号就说明限速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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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高于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同时规定,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如果此处路况良好,为提高通行效率,交管部门将最低车速定为每小时90公里,也无可厚非。但驾驶人为安全着想使车速低于每小时90公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若交管部门据此路段的标志对驾驶人予以处罚,似有“乱罚款”之嫌 。

向左急转弯标记符号就说明限速是下面这些:

1、车速<40kg/h,限速标记符号牌的直径为600mm;

2、车速在40--70kg/h,限速标记符号牌的直径为800mm;

3、车速在71--99kg/h,限速标记符号牌的直径为一千mm;

4、车速在100--120kg/h,限速标记符号牌的直径为1200mm;

5、最低限速标记符号,代表汽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此标记符号设在高速路或其他的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

6、这是最低限速标记符号,代表汽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要求在前方路况良好的状况下,汽车最低时速不允许低于50公里,设在高速路或其他的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及各立交桥路口后的适度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