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考试流程

行驶证满分考试指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了12分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扣留其汽车行驶证。汽车行驶人应该在十五日内到汽车行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行驶人可以选通过交警部门满分教育受理“窗口”(各区交警支队受理“窗口”及车管所二、三、四分所)现场申请,或通过“交管12123”App、“互联网出行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线申请,包含“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在完成全部学习后,才可到公安出行管理部门参加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

更多细节行驶证满分考试流程是下面这些:

登录“交管12123”App后,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到业务中心,往下拉在“学习教育业务”板块找到“满分教育申请”,行驶人可以选行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参加满分教育。

行驶人选“现场教育”城市并阅读满分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后,进到教育方式选页面,在这一页面,行驶人需确定现场教育天数(系统会自动计算最少需要参加现场教育天数,选天数不可以少于该值)。

所以说遵循限定的7日教育时间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允许少于2日。

一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允许少于5日:

①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行驶人;

② 校车行驶人;

③ 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二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

①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到了12分的;

② 累积记分到了24分以上的行驶人;

③ 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行驶人按照上一流程选相应天数的“现场教育”场次,然后才选教育日期、教育地点,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选相应天数的教育场次。完成学习场次确定后,进到信息确定页面,确定无误后提交满分申请。

温馨提示

一、申请成功后,参加教育有效果期三个月,可以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三个月。有效果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从新申请满分教育。

二、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按照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果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

三、对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有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允许通过网络实行满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