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2、行车间距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车辆间的前后距离;另一个是车辆超车时两车平行行驶瞬间的左右距离。高速路上每隔一段路就会出现跟车距离测量牌,0m到50m表示间隔50米,0m到100m间隔就是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6303666100米;
3、在高速路上车速一般在100公里左右,需要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距离应对突发意外,跟前车最好保持200米的跟车距离,才有足够的时间反应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