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六标准通告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19]5号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环节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宣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河南省将包括三环节正式实施“汽车国六标准”。

第一环节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环节自2020年7月1日起,第三环节自2021年7月1日起。3个环节的公告梯次变化将河南省关于汽车污染物排放的整治决心体现的淋漓尽致。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应当符合中国第六环节有关标准。不管是燃气汽车亦或是柴油车,不管轻型或重型皆需要在各个环节内符合有关要求。对不符有关标准的车辆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与此同时,处于人性化的考量,在汽车国六标准实施以前开具购车发票的车辆将获得1个月“过渡期”,即汽车车主在此以一个月之内具有缓冲期以及办理业务的跑腿期,广大汽车车主需要在此一个月内将有关手续预备齐全到交管部门办理业务登记。汽车国六标准做为全球最严格的标准之一,对汽车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限值更加严格,为环保事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