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超过四天以后即便在前个自然日内只驾驶了一天,也是要在前一个4天距离四天后才可以继续驾驶。
按照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限定,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路、华南很快的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很快的路),连续驾驶时间不允许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在次驶入须距离4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