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在广州不开可以吗

不行的,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

这样子的话是不可以的,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具体可连续行驶、间断行驶、单独行驶。

不能,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出行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431343664的通告》限定:

1、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路、华南很快的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很快的路),连续驾驶时间最长不允许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在次驶入须距离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2、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很快的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

3、华南很快的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很快的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很快的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很快的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