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违章长久不处理

不会吊销,但是会缴很高的滞纳金。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公安部拟增加“上限条款”避免“天价罚单”。公安部最近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行驶证违章长久不处理,车辆违章不处理的后果是下面这些:

1、公安部颁布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限定》中设定了滞纳金上限。即到期不缴纳罚钱的,每日按罚钱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钱,但加处罚钱总额不允许超出罚钱数额;

2、出行违章处罚在实行操作中不在收取滞纳金,而是可以在年审时,在车管所现场处理违章的;

3、驾驶证违章的记录,不可以累积超过5次不处理。不然交警路查,会扣车的,直到全部违章处理完毕,才可以领车;

4、行驶证违章的记录,在1年的记分周期未到时,应当把违章处理完毕。不然,会把未处理的违章,转入下个记分周期里,这样子很可能会被记满12分,行驶证会被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