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分清零前违章在清零后处理

可以的,按照规定未及时处理的扣分会转入到下个记分周期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驾照分清零前违章在清零后处理可以的:

1、行驶证清分以前的违章扣驾驶分可以到清分日期后处理按照《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中“第五章汽车行驶人管理”的“第一节记分”第六十九条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了12分,所处罚钱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除去;记分虽未到了12分,但尚有罚钱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中还有其他的关于记分的限定第六十五条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3、依据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六条对汽车行驶人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与此同时执行汽车行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该分别计算,累加分值。